俗語“高塔近旁,禍起蕭薔”,說的是什么意思?有沒有道理?
82 2025-08-24
齊魯晚報·齊魯壹點評論員 張泰來
又見“攔路收費”。
近日,有網民發帖稱,在甘肅張掖市馬蹄寺至金塔寺的208縣道和334鄉道上,遭景區工作人員設卡收費,每人300元且不包含景點門票。22日,肅南縣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工作人員證實,攔路收費情況屬實。工作人員稱此前也接到過類似投訴,目前,已經聯合交通部門給馬蹄寺景區下達了工作整改函。
景區攔路收費的戲碼,不是首次上演。去年10月份,甘肅省甘南州迭部縣扎尕那景區就曾因此沖上熱搜。更早之前,五臺山景區、瀘沽湖景區、梅里雪山景區等都曾因此引發關注。
比較以往案例,馬蹄寺景區的做法顯然更加過分。扎尕那等景區雖然同樣是攔路收費,但都設置了相應的免費通行條件。比如,在扎尕那景區,如果車輛在3小時內通過景區就不收門票。
但是,馬蹄寺景區并沒有設定這樣的條件。這就意味著,即便是游客未進入馬蹄寺景區,這300元錢也不會退回。從這點說,這300元不是門票,而是“過路費”。
不論是縣道、鄉道還是國道,都是公共基礎設施,非景區私有,景區有何權利收費?攔路收費依據何在?
我國公路法明文規定,擅自在公路上設卡、收費的,由交通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,沒收違法所得,可以處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;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,依法給予行政處分。
顯然,馬蹄寺景區攔路收費已經違法。對此,當地文旅和交通部門必須迅疾采取行動,叫停不合法收費,追繳非法所得,并就此向游客致歉。如此,方有可能挽回此事對當地文旅形象的不良影響。
遺憾的是,當地似乎并沒有真正對此事予以重視。既然此前已經收到了多次投訴,為何當時沒有及時叫停收費?既然承認收費不合適不合法,為啥還不采取雷霆行動,而只是輕飄飄地一句“已經下達了整改函”。如此“整改”,又怎能讓游客和公眾滿意?
部分景區攔路收費很可能是迫于經營壓力。這些景區多數位置相對偏遠,旅游開發成本較高,有轉嫁經營壓力的沖動。肅南縣文旅部門工作人員提到,馬蹄寺景區正在創建5A景區,而在此之前,并沒有發生過攔路收費的情況。這是否說明,景區攔路收費是為創建5A景區籌集經費呢?
經營壓力不是攔路收費的理由。攔路收費不合理也不合法,更不得人心。時下,摒棄“門票經濟”,以高質量旅游產品供給和高水平旅游服務留人,已經成為業界共識,不少景區已經在降低門票價格甚至取消門票,以贏得游客。
在這樣的大背景下,還將公路當作“第二售票處”攔路收費,無異于飲鴆止渴。如此作派不但吃相難看,而且會可能對當地形象帶來巨大傷害。攔路收費的景區該醒醒了!旅游發展的思路早已經發生變化,如果還一心想著掙快錢,不把重點轉移到提升服務質效上,那么,不管是什么級別的景區,都可能面臨被游客拋棄的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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