閏六月,閏六月“虛月”,4類人要穿黃,辟邪吉祥!不是迷信
178 2025-09-04
近日,
一男子在家門口布置風水陣嚇壞鄰居,
引發關注。
據報道,
家住上海市普陀區一業主反映,
其鄰居裝修后,
在入戶門口掛大紅燈籠,
24小時亮燈,
門口還放了各種各樣的風水擺件,
令人心里發毛。
同時,
該鄰居還把房門擴大,
做了門套將消防管道包裹其中,
并將家中玻璃更換為防彈玻璃,
反光嚴重。
對此,
周邊鄰居叫苦不迭。
那么,
家門口布置風水陣違法嗎?
該行為是否侵犯其他業主合法權益?
受到影響的業主如何維權?
一起來看《法治日報》律師專家庫成員、北京康達(海口)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袁芳律師的專業解讀!
家門口布置風水陣違法嗎?
在家門口布置風水陣,如果超出了個人合理使用范圍,對公共空間或他人合法權益造成影響,可能涉及違法問題。例如,該業主將入戶大門擴大并包裹消防管道,可能會影響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,屬于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。此外,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規定:“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、方便生活、團結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則,正確處理相鄰關系。”該業主更換防彈玻璃、擺放風水擺件等行為,若影響他人正常生活,可能違反民法典相關規定。同時,如果該業主布置風水陣占用公共樓道空間或對公共安全構成隱患,還可能違反《物業管理條例》相關規定。此類行為不僅可能面臨民事責任,還可能因違反行政法規而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。
該行為是否侵犯其他業主合法權益?
涉事業主的行為涉嫌侵害其他業主的相鄰權、共有權。根據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條、第二百九十六條的規定,不動產權利人行使權利時,不得損害相鄰方的通風、采光、通行、安寧等權益。紅燈籠、反光玻璃及風水擺件的壓迫感,已對鄰居造成心理不適和生活干擾,可能構成對相鄰權的侵害。而且,樓道屬于共有部分,業主不得私自占用或改變用途,擴大房門、包裹消防管道等行為,可能侵犯其他業主對公共空間的共有權。
受到影響的業主如何維權?
受影響的業主可以嘗試與涉事業主進行友好協商,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,或通過物業、業委會、社區調解機構介入協商,要求其進行整改。若協商未果,可以向消防部門舉報包裹消防管道問題,或向城管部門投訴公共區域占用行為。若仍無法解決,可向法院起訴,要求涉事業主排除妨礙、消除危險或賠償損失。同時,維權過程中需注意保留現場照片、溝通記錄等證據,并優先通過非訴途徑化解矛盾,兼顧法律效果與鄰里和諧。
策劃:楊新順 宋勝男
文字:羅聰冉
來源: 法治日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