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肖龍:再敢犯這“6個大忌”,上天會收走你的福分,別不信
172 2025-09-04
【學術筆談】
作者:黃正建(中國社會科學院古代史研究所、敦煌學研究中心研究員)
占卜是在某些思想(中國古代諸如天命、陰陽、五行等)影響下用種種方法預測未知事物的預測術。印刷術流行之前,能傳下來的占卜書籍非常稀少,因此敦煌占卜文書就成為了解唐五代占卜書籍,以及時人在社會生活中使用占卜術以預測吉兇情況的重要資料。
敦煌占卜文書數量很多,按號計算有300余件,超過了儒家經典,可見在當時社會的流行程度。唐五代時期,一般民眾在思想教化行為規范上遵循儒家經典,在實際生活中則離不開占卜術。這在唐代官方政書中有明確反映。《唐六典·太常寺》說占卜可以在九個方面“決萬民之猶豫”,即“一曰嫁娶,二曰生產,三曰歷注,四曰屋宅,五曰祿命,六曰拜官,七曰祠祭,八曰發病,九曰殯葬”。從出生、婚嫁、壽命、喪葬到住宅、仕途、疾病,人生中的大事都離不開占卜。不僅中央太卜署有卜師、卜博士、卜筮生為各機構占卜服務,民間更有形形色色的占者和卜者為百姓占卜服務,于是占卜書就流行開來,殘留下來的占卜文書也就相對比較多了。
敦煌占卜文書涉及的占卜術種類繁多,包括卜法、式法、占候、相書、夢書、宅經、葬書、時日宜忌、祿命、事項占(占病、占婚嫁、占死亡、占走失、逆刺占等)、雜占(占耳鳴面熱、烏鳴占、占怪等)等十幾類,囊括了當時幾乎全部占卜術。這就為我們了解當時的占卜情況提供了豐富史料資源。
敦煌占卜文書中提到的占卜術除易占及一些卜法外,總的說來比較簡單粗糙,但影響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。婚喪嫁娶歷來是占卜術發揮作用的重要領域。敦煌占婚嫁文書涉及的占卜事項主要是占夫妻是否相合,以及嫁娶的日期吉兇。前者采用的方法主要是十二屬相和五行相生克法。例如斯2729背《夫妻相法》即有“夫木女火,六百萬石;夫木女土,兇;夫木女金,病,兇”之類說法。這當然是無稽之談,但在唐代不僅流行于邊陲,也流行于朝廷。《唐會要》記城陽公主要改嫁,“太宗使卜之。卜人曰:兩火俱食,始則同榮,末亦雙悴”,也是使用了五行相生克法,認為夫火女火是不吉利的。喪葬方面,主要是占葬日與葬地的吉兇,采用的方法主要是陰陽五姓、六甲八卦,其中重要的是《陰陽書》。《陰陽書》在唐代十分流行,多達50余卷,曾流傳到日本,但在中國后來卻湮沒不聞,只有敦煌占卜文書保留了一卷,即伯2534《陰陽書卷第十三·葬事》,內容是逐月講葬事的吉兇,以及推算“滅門大禍日”的表格,最后說:“凡葬及殯埋斬草日值滅門日者,妨害深重,不可用;若值大禍日者,被劫盜。日音與姓相克,害深。”其中提到葬埋要避開滅門日和大禍日,還將喪葬與五姓(宮商角徵羽)相聯系,與占陽宅的《宅經》相同。
“時日宜忌”類占卜術,將生活中各項活動的吉兇宜忌都編成手冊或口訣,有的直接寫到類似后代的“黃歷”中,供人選擇。斯2404《后唐同光二年(公元924年)具注歷日》就記有“十二支忌日”:“子日不卜問,丑日不買牛,寅日不祭祀,卯日不穿井,辰日不哭泣,巳日不迎女,午日不蓋屋,未日不服藥,申日不裁衣,酉日不會客,戌日不養犬,亥日不養豬”,涉及挖井、蓋房、裁衣、買牛、養狗、養豬等勞作,卜問、祭祀、吊喪、嫁娶、會客、服藥等活動,包括了經濟生活、精神生活、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,官民遵行,幾成習俗。比如唐太宗朝功臣張公瑾去世,年僅39歲,太宗悲痛,要去哭吊,禮儀官員就勸他:“日子在辰,不可哭泣,又為流俗所忌。”但是太宗說:“君臣之義,同于父子,情發于衷,安避辰日。”(《舊唐書·張公瑾傳》)。可見“辰日不哭泣”之類宜忌在朝野間十分流行。當然,上述這類宜忌還是粗糙和過于直觀的。比如丑為牛,所以丑日不能買牛;戌為狗,所以戌日不能養狗;亥為豬,所以亥日不能養豬。到后來大概覺得這種聯系太直觀了,便有所改變:丑日改為不冠帶,亥日改為不嫁娶(同時巳日改為不遠行),丑日、亥日不再和牛、豬聯系,忌日涉及的日常生活也擴大到“冠帶”和“遠行”了。
相術在當時的社會生活中也有重要作用。無論是想知道自己的壽夭吉兇,還是交友任官,找人看相都是很重要的。統計《太平廣記》中各類占卜術的使用情況可以發現,相術最多,排名第一。而且在所搜集的117條相面資料中,相任官仕途的有100條。這當然是由于這些資料的記錄者多是官員,反映著時人想要做官入仕的愿望,同時也因為當時選官是要看相貌的,即所謂“以四事擇其良:一曰身,二曰言,三曰書,四曰判”(《唐六典》),“身”的美丑優劣放在了首位。敦煌伯3589背《相書》有“凡人面如滿月、潤澤,主富貴”;“凡人龍行,三公;虎行者,將帥”之類占辭,其實就是任官取人相貌的標準。史籍中常記載皇帝或宰相說某人“貧相”“命薄”因而不授予官賞,也是建立在此類相術的基礎上。伯2572《相腳足下文》篇,有“足心下有黑子,大貴,三公”的占辭,而節度使張仁愿正是看到安祿山雙腳下都有黑子,才厚待他(《太平廣記》)。當然,所謂安祿山足下有黑子而被張仁愿厚待之事只是傳說,但由此可見占相術在民間的流行。
值得一提的還有《逆刺占》。這是一種預測來人所卜何事及其吉兇的占卜書。此書雖在唐宋書目上有記錄,但因過于粗糙草率,現已不存,幸有敦煌文書才能讓我們知道這種占卜術的概貌。敦煌占卜文書《逆刺占》的占辭有濃厚的地方社會生活特色。例如北敦14636《逆刺占》占辭說“丁位坐者,家有十五人,一人外養”,“戌地坐,家有五人或四人,父身外養”等。一家之中常有人“外養”,且被“外養”者包括家中的“父親”,那么“外養”何指?是敦煌地區特有的習俗嗎?“外養”的地點是否在寺院?這些問題都值得研究。再如,“占人家有酒法”占辭說:“寅時從寅上來……家有酒”;“巳時巳上來……家有酒少”;“申時坤上來……家中酒食,往即得”。這是能占出誰家有酒,去了就能喝上吃上。“巳時兌上來卜者……家有酒藏不出”;“丑時坎上來卜者……家有酒,藏在杖下”。這是能占出所要占卜的對象家中有酒,藏在何處,大概是準備去他家喝酒前的占卜。還有“占主人有酒,不與”的占辭,更是透露了主人有酒不給喝的怨氣。這些占辭或許反映了敦煌當地喝酒比較普及,是研究當時社會生活習俗的絕好資料。
需要指出的是,占卜術沒有科學依據,很多占辭荒誕不經。因此,各朝各代都有對完全迷信占卜術的思想和行為予以質疑乃至批評者,唐代呂才就依據歷史資料對一些占卜術進行了批評。關于《宅經》,他認為把卜宅之文加上“五姓”是荒謬的,天下姓氏那么多,怎么可能都歸到五類姓中呢?關于《祿命書》,呂才批評說:“今時亦有同年同祿,而貴賤懸殊;共命共胎,而夭壽更異”,并舉出從魯莊公到秦始皇、漢武帝等“祿命不驗”的例子加以證明。關于《葬書》,呂才引用《春秋》《禮記》等經典中實例說明當時殯葬并不擇月日時,更與吉兇無關。他批評說:葬就是藏,“不得預測于將來”,“不可先知于地下”;“安葬吉兇不可信用”。將安葬與年月日時、墓田選擇聯系起來,“一事失所,禍及死生”,完全是“巫者利其貨賄”(《舊唐書·呂才傳》)。此外還有唐人盧藏用在《析滯論》中系統批評了拘泥于時日吉兇的思想,明確指出:“得失興亡,并關人事;吉兇悔吝,無涉天時……任賢使能,則不時日而事利;法審令正,則不卜筮而事吉;養勞賞功,則不禱祀而得福”,將吉兇禍福的最終原因歸結到人事上,是十分難得的。
敦煌占卜文書既是研究唐五代占卜書籍與占卜術的寶貴資料,也是研究當時社會生活實況與思想觀念的寶貴資料,值得我們高度重視并對其進行深入研究。
《光明日報》( 2023年06月05日14版)
來源: 光明網-《光明日報》